为保证我校国际商务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范围主要指国际商务实验中心配备的教学仪器设备。
二、国际商务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由学校统筹规划,并由各专业实验室负责具体管理。各专业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对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实施管理。
三、各专业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经常进行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校验,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并保持可用状态。
四、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各专业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其不能正常工作后须及时向实验中心申报,由实验中心报后勤处以组织设备的维修工作。
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严格按仪器设备购臵合同的相关服务条款执行;使用时间超出合同范围的,原则上应联系仪器设备的供货单位进行维修,或者由技术力量强的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六、仪器设备修复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提出验收结论。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承修方交涉重修或索赔等事宜。
七、实验设备维修经费及报账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设备维修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实验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