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3年教职工钓鱼团体赛竞赛规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1 浏览次数:264

一、主办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工钓鱼协会

三、竞赛项目:钓鱼团体比赛

四、举办时间:2013年11月9日(周六)

五、举办地点:本校思源湖

六、参加单位:各部门工会代表队

七、参赛资格:本校在岗会员

八、报名办法:

1.每队可报1-3人(性别年龄不限,其中含领队1名),每个部门工会限报1队。

2.请各参赛队于2013年11月5日(周二)前将报名表(工会网页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whh5@163.com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比赛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取前6名予以奖励,并计入2013年度部门工会文体工作团体总分。实际参赛只有或不足六队时,减一录取。

2.为鼓励更多教职工参与比赛,活跃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凡满编(3人)参赛的队伍奖励2分,未满编(1―2人)参赛的队伍奖励1分,计入2013年度部门工会文体工作团体总分。报名未参赛或参赛未完成比赛的参赛队不得分。

十、比赛规则:

1. 本次比赛只进行团体比赛,不设个人比赛。

2. 每支队伍最多3人参赛(含1名领队),每人限1只手竿(台钓竿),每竿不得超过2钩,每支队伍限1只渔护,渔具、鱼饵均由参赛队自备;

3. 比赛采用“领队抽签确定钓位”的方式进行,比赛开始前,工作人员划定钓位,并由领队抽签确定钓位,钓位一经确定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整队队员钓位必须相邻。

4. 为保证比赛期间安全,比赛集中在指定区域进行,赛前临时性封闭比赛区域,比赛期间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并负责提醒人员安全;参赛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携带多余人员围观,更不得临时换人。

5. 赛前所有参加比赛的钓手均需在指定位置(思源湖南侧小广场)集中,并由领队向裁判长报到;比赛开始15分钟后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迟到的队伍不追加比赛时间。

6. 赛前准备不计入比赛时间,期间不得有任何渔具(用品)与水面接触,如违规,将取消比赛资格;

7. 比赛由裁判组统一发出指令宣布正式开始,比赛时间为2个小时,在有效时间内,按钓到100克以上、且放入指定鱼护中的鱼的总重量取名次。

8.  比赛期间,干扰其他参赛队员比赛者、将外人鱼获收入自己鱼护者、不服从裁判指令者,均视为违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情况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时,除取消该队员2年参加该项目比赛的资格外,视情况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9.     总裁判吹响结束哨声时即为比赛结束,选手均应中止垂钓,并在裁判监督下将渔护交指定地点进行称重。

10.   本次比赛钓到的所有鱼均上交教工食堂,不得私自带走。

11.   除本次比赛外,任何人不得在学校任何地点进行垂钓。

12.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如有异议可由领队提出后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竞赛委员会名单:

主任:夏斯云、徐小薇

副主任:郭新顺、马民杰

委员:各部门领队

仲裁委员会成员:郭新顺、赵宏明、孔岳飞、马民杰、马军

裁判长:孔岳飞

裁判员:郭新顺、赵宏明、孔岳飞、马民杰、刘继青、马军

工作人员:应竹、王海华

十二、其它

1.   各部门工会负责组织参赛事宜,自备渔具、鱼饵。

2.   比赛交通工具由校工会统一安排,11月9日(周六)早7:15古北校区发车,因车辆空间有限,车辆仅供参赛队员及工作人员乘坐,也可自行前往。

3.   比赛风雨无阻,请自行做好防雨、遮阳、保暖准备。

4.   各参赛队伍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确保比赛期间安全。

5.   裁判、计分、协调组织由教工钓鱼协会负责。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工钓鱼协会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钓鱼比赛规程13-修改.docx

       2013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工钓鱼比赛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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