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771
    各有关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请各位拟申报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3、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本次指201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及申请人注意事项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不同的项目类型和不同的学部对申请书有不同的要求,请查询指南和填写要求),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应当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研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我校科研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在线填写前,请没有系统账号的拟申请人于2014年1月27日前发送邮件至:xujianhong@suibe.edu.cn申请授权及用户名和密码(邮件中请注明申请人姓名、职称、常用邮箱和联系电话),待收到反馈邮件时,即可从邮件中提供的链接登录ISIS系统填写。
    3、申请书必须使用2014年新版本,请从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解压缩后有多个文件,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必须与其它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和“检查保护”,并注意查看“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应当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4、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2014年新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5年1月1日—201*年12月30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
    5、经费申报参照上一年平均资助强度和指南要求,预算要合理,根据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写;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6、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7、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电子申请书每次修改后要进行“检查保护”,再保存、打印)
    三、特殊说明
    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四、学校截止时间
    为保证上传成功,审查有效,及必要的修改时间(基金委检索服务器3月10号关闭),请各位拟申报老师于2014年3月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A4双面打印,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ujianhong@suibe.edu.cn。(注意:请务必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一致,电子版只发送Word文件,文件名改为“申请人姓名”+“所属部门”)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二O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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