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截止】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法治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项目的法治专项面向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需要,重点资助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法治基础,服务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决策支撑。二、选题指南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三、资助额度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四、申报条件(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2.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