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截止】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6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研究机构和人员积极性,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上海决策咨询事业繁荣发展,助力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研究报告等成果。重点聚焦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和治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

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受理范围。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总数不超过100项。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项15万元、一等奖每项6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2万元、单项奖每项2万元。

三、申报要求

实行分类申报:研究成果奖(除单项奖外)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单项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限1项。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评奖的成果完成内部公示,并对成果第一完成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经单位内部公示并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申请评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系统”(pj.fzzx.sh.gov.cn)进行申请,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1.网上注册

1)成果第一完成人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2.填报申请材料

1)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填报内容如下:一是成果基本情况;二是主要完成人情况;三是成果研究概述;四是成果被采纳应用情况;五是成果评审或鉴定情况。填妥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应当同时上传成果正文、专报,以及评审鉴定证明(均为pdf格式);

2)申请人应当准确填写成果大类和所属主要研究领域,填写不准确的,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3)申请人上传的成果正文、专报等成果材料须作匿名处理,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完成人的姓名和单位信息、成果被采纳应用信息,否则申请无效,并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4)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3.材料报送

通过系统审核的申请成果,其成果采纳应用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线下提交科研处(一式份,其中原件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tongyuchen@suibe.edu.cn

申请人提供的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相关证明中所示成果,须系申请材料的本身成果,或申请材料的转化成果,否则该证明视为无效;批示证明中须列明获得批示的成果为单篇采用或综合采用,所获批示为圈阅、批阅(参阅、阅研)或肯定性批示。

4.不予申请的情形

1)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的,不予受理;

2)申请人在往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受理;

3)研究成果属于评奖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申报日期

申请人系统提交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线下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6月10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六、受理部门

申请咨询受理部门: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806室;邮编:200003;联系电话:021—23115970,021—23119983。

有关评奖申请事项可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官网(fzzx.sh.gov.cn)“评奖工作”栏目查阅。

七、其他要求

1.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请一次,不能以不同申请人名义重复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2.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限申请1项。

3.研究成果属于单位完成的,应当以单位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按排序注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当在申请前与其他完成单位共同协商,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取得一致意见。

4.研究成果属于个人完成的,应当以个人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5.5.16

 

(联系人仝雨晨      联系电话677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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